麦圈产品代理商协议
甲方:杭州易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代理商要求:
1.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真实的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联系电话,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和代理商名字一致的一张银行结算卡)。
1.2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代理保证金。
1.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得从事赌博,色情,欺诈等违法行为。
1.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代理制度。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2.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每月的最低销售额不得连续两个月低于2000元/月(此标准到2008年6月30号有效),其后公司有权利根据市场发展规模予以相应调整,此标准以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乙方代理申请成为代理商的第二个自然月开始计算,计算日从月初的1号到当月的最后一天。每月销售额只以当月统计,不递延。
2.2乙方销售过程中的利润获取办法,引导用户利用公司的销售流程购买产品,销售流程中让用户填写代理商的相应代理商工作号码(必填),用户直接汇款到公司,公司后台根据用户所填写的代理号码计算代理商的销售利润。
2.3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后可以获得一个以乙方所在城市为单位的独家城市网上销售代理权,同时获得一个6开头的加城市区号的5位代理工作号码(例如上海区号是022,代理商工作号码就是60022),代理号码公司负责免费开通一个普通会员,赠送一个双线10人房间。
2.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见附件1:麦圈产品销售代理价格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价销售(例如:送圈币,送号码,降低价格等)。同时严禁代理商或者委托他人以其他非工作号码进行上述任何形式的变相降价销售。
2.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回收用户手中所持有的圈币,号码等产品。
2.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自己的工作代理号码借给他人使用。
2.7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该负责引导购买产品的用户做好手机密码保护工作,公司将以手机找回密码作为唯一找回方式,公司将不再受理乙方为用户的人工找回。
2.8乙方协议到期后如无违约情况将有代理优先签约权。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3.1甲方对乙方代理数量承诺在2008年6月30日前,不得超过20名。
3.2甲方监督乙方的代理行为,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2.1条款或者2.6的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如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扣除500元保证金后将代理余下保证金返回代理,余下销售利润和乙方全部结算后,收回代理的工作号码及号码所关联的普通会员和10人双线工作房间。
3.3甲方监督乙方的代理行为,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2.4条款行为的:第一次,扣除2000元保证金作为罚款警告,如乙方第二次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余下销售利润和乙方全部结算后,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收回代理的工作号码及号码所关联的普通会员和10人双线工作房间。
3.4甲方将当月代理的销售利润在下月初的三天内打入乙方提供的结算帐号中。
3.5乙方违约认定方法:甲方将专门设立由甲方专职工作人员担任的市场监督员,定期监督乙方的销售行为。如发现某乙方代理有违约行为,将发起召开代理商网络会议,将发现的某违约乙方的证据提交到会代理商获知评定,代理商网络会议参与代理商超过代理商总数的70%以上,并且到会代理商有半数以上投票评定某乙方的行为确实违约,则其违约行为成立。
3.6乙方协议到期后,无违约情况下如不再续约,甲方将乙方缴纳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将乙方的销售利润全部结算给乙方。
四.其他
4.1发生本协议书未规定的事项或需要更改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
4.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签订之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
4.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4.4甲方拥有对上述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 方:杭州易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571-88166933 联系电话:
传真:0571-88166922 身份证号码: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马家坞88号2楼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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