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圈产品代理商协议
 

甲方:杭州麦圈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代理商要求:
1.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真实的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1.2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交5000元(伍仟元人民币)的代理保证金。
1.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得从事赌博、色情、欺诈等违法行为。
1.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代理制度。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2.1 每月销售额不能低于50000元(伍万元人民币),销售额统计从乙方申请成为代理商的第二个自然月开始计算,计算日从月初的1号到当月的最后一天。销售额只以当月统计不递延。(销售额计算代理销售圈币的金额,返点),否则公司有权取消代理资格、终止代理协议、退还保证金,并且从取消协议当天起押金暂扣1个月,如无违反协议的行为(如:用密保收回客户号码,或收回密码转移虚拟物品等),1个月满后返还押金。
2.2乙方销售过程中的利润获取办法:引导用户利用公司的销售流程购买产品,销售流程中需让用户填写乙方的工作号码,购买成功后,根据用户所填写的代理号码计算乙方的销售利润。
2.3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后,可以获得一个以乙方所在城市的独家网上销售代理权,同时获得一个6开头的加城市区号的5位代理工作号码(例如上海区号是021,代理商工作号码就是60021),代理号码公司负责免费开通一个高级会员(不带银子)。
2.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见附件1:麦圈产品销售代理价格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价销售(例如:送圈币、号码、降低价格等)。同时严禁乙方委托他人以其他非代理商号码进行上述任何形式的变相降价销售。
2.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回收用户手中所持有的圈币、号码等任何麦圈虚拟产品。
2.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自己的代理号码借给他人使用,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2.7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该负责引导购买产品的用户做好手机密码保护工作,公司将以手机密保作为找回密码的唯一方式,公司将不再受理乙方为用户找回的要求。
2.8乙方协议到期后如无违约情况,有优先代理签约权。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3.1甲方监督乙方的代理行为,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2.1或2.6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如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扣除500元(伍佰元人民币)保证金后将代理余下保证金返还代理。未结销售利润和乙方全部结算后,收回代理的工作号码及号码所关联的其它产品。(注:如果代理没有完成每月最低的50000元(伍万元人民币)销售额,代理不能享受公司相关的销售利润结算。)
3.2甲方监督乙方的代理行为,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2.4条款行为的:第一次,扣除2000元(贰仟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罚款警告;第二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余下销售利润和乙方全部结算后,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收回代理的工作号码及号码所关联的其它产品。
3.3甲方将当月代理的销售利润在下月初的三天内结算到乙方代理号码中。
3.4乙方违反2.5款规定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3.5乙方协议到期后,无违约情况下如不再续约,甲方将乙方缴纳保证金一个月后全额退回给乙方,并将乙方的销售利润全部结算给乙方。

四.其他
4.1发生本协议书未规定的事项或需要更改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
4.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签定日期算起一年。
4.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4.4甲方拥有对上述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 方:杭州麦圈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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