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人员认证
 

甲方:杭州麦圈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一.表演者申请要求:
1.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真实的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联系电话,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和表演者名字一致的一张银行结算卡)。
1.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得从事赌博,色情,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2.1乙方的利润获取办法:在房间内为麦圈用户从事合法健康的才艺表演,通过用户赠送的礼物礼金获取礼金的分成收入。(礼金分账比例为表演者得70%,公司得25%,房间室主得5%)礼金用途:
(1) 可以以1:1的比例兑换成麦圈圈币。(100万礼金为一个兑换单位)
(2) 可以以100万礼金=30元人民币获取工资报酬。(100万礼金为一个兑换单位)
2.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自己的号码借给他人使用。
2.3乙方如果是续约艺人,可以延续使用原来的号码,一年合同期满也必须重新签订本合同文本,并且传真到公司.
2.4乙方在表演中需要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使用制度,在表演过程中保持健康的娱乐氛围,不得在房间内从事带有引诱,挑逗等不健康表演。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得从事赌博,色情,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甲方权利和责任:
3.1甲方负责将乙方可兑礼金余额在每月月底按照100万礼金=30元人民币的兑换比例打入乙方提供的结算帐号中。(注:每次礼金结算不得低于1670万,即结算成的现金不得少于500元人民币,否则待累计到符合结算标准的时间再予结算.)
3.2甲方监督乙方的表演行为,甲方将专门设立由甲方专职工作人员担任的客服监督员,如果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2.4的行为,第一次、第二次作警告处理,第三次将直接取消乙方的认证资格。同时视情节严重甲方保留将乙方真实身份和违法违规记录呈交公安网监部门的权利,并有权冻结和没收乙方所获得的礼金收入。

四.其他:
4.1发生本协议书未规定的事项或需要更改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
4.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4.4甲方拥有对上述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 方:杭州麦圈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571-88166933             联系电话:
传真:0571-88166933               身份证号码: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马家坞88号2楼         地址:
邮编:310012                   结算银行卡名称及账号:
                        签约麦圈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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